为认真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环保领域体制改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下为部分内容:
(一)工业准入优先区
1.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内的所有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
2.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部分项目,采取探索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报即受理,现场办结等政策。
3.严控重污染项目。在《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的中二类、中三类的项目,采取不予审批政策、中一类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下房子下一级环保部门。
4.放宽部分审批条件。对规划环评已经过审查的园区,环评文件可适当简化;或执行间接排放标准。从严掌握准入标准。其他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废水须进入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控部分区域重污染项目。在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废水排放量大项目。
5.严控部分区域重污染项目。对区域内,不予审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不予审批新增铅、铬、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相应项目。
(二)城市人居功能区
主体功能区划重点开发区域中城市、县城建成区,以及规划区中以居住、商贸、文教科研为主的区域,要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重污染项目“只出不进”,严格控制工业开发活动,着力解决大气、水和噪声污染等城市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三)特殊环境敏感区
我省主体功能区划的禁止开发区以及依法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要以确保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实施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红线。
1. 从严审批建设项目。在主体功能区划的禁止开发区内,不予审批任何有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
2. 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南京瑞洁特将坚持企业一贯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基石。在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领域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多、更好的贡献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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